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有關喪禮部分禁止公祭,辦理家祭時請喪家及承攬業者全程佩戴口罩並落實實聯制與維持適當區隔之防疫措施,尚不受室內5人,戶外10人的限制。
若有違反「禁止公祭」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落實實聯制與維持適當區隔」及「戶外全程佩戴口罩」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